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14日
上一条:《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