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鄂教科函〔2023〕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各高校应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
1.青年人才项目。鼓励面向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
2.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3.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5.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优先推荐校学科创新团队及校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组申报。
二、推荐方式
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要为了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建设主要为了提高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创新团队既要有核心领军人物,也要有结构层次比较合理的人才梯队。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和水平。所推荐的科研项目及负责人除了需符合教育厅文件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厅、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科研类项目(含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2.不支持正高职称人员申报科研类项目(含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3、优先推荐尚未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项目或尚未获得纵向项目经费支持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4、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学科归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6、学校专家评审时在保证项目水平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学院间平衡。
本年度省教育厅对学校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其中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限额1项;科研计划资助型项目(A类)学校限额重点项目4项,青年人才项目8项;科研计划指导性项目(B类)限额10项。所有项目经二级学院院内评审后择优排序推荐,每个学院推荐重点项目限1项,青年项目限2项,指导性项目限3项,科发院组织评审后,省教育厅备案立项。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
2、科研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附件1)。学院组织专家对所有类别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专家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的要求打分和填写意见,每个项目选择3名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专家进行打分并取平均分。原则上二级学院评审专家为同一组。
3、创新团队申请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申报材料。
4、申请人只需提交申报书PDF电子版申请材料(含附件,无需签字)。各学院需做好项目预审,因项目形式审查不受理的单位,不予依据指标数进行增补。请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及单位汇总后的《专家评审意见表》、《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科发院,逾期不予受理。
5、科发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评审,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科发院工作人员对接项目申请人完成后续线上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隽 电 话:0719-8207102
邮 箱:kyc@huat.edu.cn
附件:
1.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项目汇总表).docx
2.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