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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3-04-04

校属各单位:

按照《2023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的安排,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启动2023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程序。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等学科)、管理(含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专项(含“深度学习”专项、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建设”专项)八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专项”组别的项目,须在成果名称前标注专项名称,如“深度学习——项目名称”或“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申报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6日,审核时间:8月17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个人账号注册或密码找回详见网站操作指南。

3.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于8月27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具体纸质材料要求详见系统“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系统个人操作指南”。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一式1份;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发送至邮箱。

4.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 箱:kyc@huat.edu.cn


附件: 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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