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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更新十堰市科技专家库信息的通知

2022-09-3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十堰市科技专家库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市科技局面向市内有关单位开展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十堰市科技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具有较强的保密观念。

2.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资格

1.技术类。从事科技研发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管理类。从事科技创新管理研究的专家;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正科级及以上职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熟悉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优先入选

1.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十堰“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者,十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获国家、省、市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带头人。

4.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工作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专家入库征集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库的专家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经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后,上传签章版入库材料,提交入库申请。专家信息经市科技局审定后,由专业管理机构统一完成正式入库操作,并告知专家本人。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机制”的规定,在库专家信息需要变更的,需登录“十堰市科技专家库”,点击“个人信息维护”,更新相关信息并保存。(登录账号:专家本人手机号+验证码)。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填报。

(二)即日起由专家个人登录“十堰市科技专家库”(网址:http://61.183.19.141:9088/kjzj/index.jsp)进行网上注册和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后下载导出“十堰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PDF版),并提交所在学院。

(三)各学院审核并确认专家基本信息,汇总后于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工作人员于10月26日前将签章版扫描件直接回传至专家;专家于10月29日前上传签章版扫描件并提交。

(四)十堰市科技专家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实行动态管理,后续专家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可按照本次通知完成相关工作。

(五)专家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网上信息系统予以更新;专家连续两年未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的,专家资格将被专家管理系统自动冻结。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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