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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2-03-04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估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0〕1号)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厅字〔2022〕3号)要求,省科技厅拟对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进行优化完善,并面向省内有关单位开展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为做好我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中专家分为技术、管理、经济和其他四大类。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等高端专家或战略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各类别入库专家还应满足的条件

1.技术类。从事科技研发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2.管理类。从事科技创新管理研究的专家;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处级及以上职务);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科技园区、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中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经济类。熟悉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资本市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类。包括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社科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三)专家出库(满足以下至少1个条件)

1.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2.因超龄等个人原因不符合专家入库条件的;

3.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

4.接受邀请后无故缺席2次以上活动的;

5.违反科技活动规定,擅自泄漏评审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7.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二、工作程序

(一)专家入库征集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系统http://jhsb.hbstd.gov.cn/kjzj.html进行网上注册和登录,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机制”的规定,请各单位对照“在库专家名单”(附件1),通知本单位所属在库专家及时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系统http://jhsb.hbstd.gov.cn/kjzj.html更新信息(登录账号:专家本人手机号+验证码)。如有拟出库专家,请填写“拟出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科技处,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拟出库专家”。

(三)专家审核推荐。

专家信息填写更新完成后,科技处在线进行专家审核推荐。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在推荐专家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

2.本次专家征集和清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专家信息经省科技厅审定后,由专业管理机构统一完成正式入库操作并告知专家本人。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实行动态管理。后续专家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由专家本人在线操作。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附件1 在库专家名单.docx

 附件2 拟出库专家汇总表.docx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新型智库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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