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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新型智库课题研究的通知

2022-03-03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强省新型智库,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询决策作用,根据《湖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启动2022年智库课题研究工作。为做好我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概况

2022年省新型智库研究课题首批共45个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30个,以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形式发布;一般课题15个,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形式发布。

二、组织形式

(一)重点课题(30项)

1.课题申报。即日起发布《2022年省新型智库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重点课题面向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11家省新型智库发布,智库所在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周。

2.集中评审。省社科规划办复核申报材料后,围绕课题组织集中评审和集体研究,公示后确认立项名单。

3.课题立项。立项后颁发课题立项书,组织智库培训,签订研究协议。

4.研究与结项。各课题组应在课题下达后一个月内组织开题,省社科规划办和联络单位共同参与讨论。各课题组应及时向省社科规划办反馈研究进展。原则上,重点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起不超过一年,期间至少要求发表2篇《智库成果要报》,提交1份不低于8万字的总报告,至少要获得1个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1个省直部门采纳。对于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办法》规定处理,对严重逾期的课题组撤销立项。

(二)一般课题(15项)

1.组织投稿。即日起发布《2022年省新型智库一般课题指南》(见附件2)。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社科理论界发布,以《智库成果要报》为平台持续征集投稿。

2.成果发表。研究成果按照《智库成果要报》编发程序审核编发。研究成果性质须为决策咨询报告,字数要求4000-5000字。

3.课题立项。按照《办法》规定,凡是在《智库成果要报》上刊发研究成果并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直部门采纳的,对投稿团队给予1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期资助项目)。

4.补充说明。非省新型智库单位可以参与重点课题研究,即参照重点课题指南,按照一般课题提交形式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重点课题定向发布,如有与省新型智库合作的的课题组可联合牵头单位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所申报的成果经学院审核后,学校会审后按照《智库成果要报》投稿要求进行投稿。

2.研究成果投稿无研究资格限制,不设截止时间,请各单位组织研讨,根据课题指南进行编写,同时注明执笔人及单位。

具体格式可联系科技处获取。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附件1.2022年省新型智库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2年省新型智库一般课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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