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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0-07-23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要求,省科技厅将开展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学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级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  

二、支持方向

2020年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除已通过“百城百园”项目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外,还将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支持省内各级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等牵头建设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包括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建设,或者实施对提升自身和产业创新能力作用明显的技术研发项目。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省内各级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开展我省重点产业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等建设,或者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上述方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照学科归口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鼓励二级学院校内合作或校外合作进行申报。  

2.申报时须认真填写申报资料,科学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12月。  

3.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它省级科技计划。  

4.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劳务费”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  

5.项目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  

6.项目申请人根据《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二级学院于2020年8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科技处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给申请人,由申请人于8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焦建杰      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附件: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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