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4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二、申报推荐程序
学校受理各二级单位人才项目申报,并向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并由其公示后向省科技厅正式行文推荐。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书客户端进行填写,并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附件材料按《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规定顺序排列,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每个不超过15M,超过分为两个及以上),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署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3.报送材料包括《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4.请各学院于2018年8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44681 13797834556 邮箱:kyc@huat.edu.cn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