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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2017-09-01

湖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我省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加快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强调要“把创新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对“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作出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切实推进全省科技系统深刻认识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新目标新任务,勇于担当新使命新责任,切实发挥在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抓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五链融合”,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加快科技资源优势高效转化为重点,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为早日建成国家创新型省份作出新贡献  

1.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为主线,加快推进省部会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部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探索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带动全省高新区不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2.大力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武汉、襄阳、宜昌深化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建成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有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荆门、黄冈、孝感、荆州、黄石、鄂州等市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发挥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以创新型(试点)城市为重点,探索开展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共享联动试点。  

3.深化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改革。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优势学科领域加快发展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促进优势学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创新创业一线的重要作用。  

4.积极推动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会同省相关部门,推动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在鄂“两院”院士、国家和省各类科技人才工程和计划的引领作用,加强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5.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工作机制,逐步启动市州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工作,为到2022年实现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目标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全省创新资源调查工作机制,重点组织开展科技经费投入、创新湖北建设、市县科技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典型产业创新能力、典型创新密集区等的监测与评价。  

二、以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为重点,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大发展,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作出新贡献  

6.积极打造“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细分产业领域,以专业化布局、企业化运营、精细化服务、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创新资源要素整合功能、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功能、创业孵化管理能力、专业化技术服务水平、金融服务功能和创新创业主体层级,实现发展模式、建设模式、投资模式和培育主体模式“四个升级”。  

7.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助推创新创业工程”。积极构建省市县上下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强与创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横向跨界合作,建设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向创新创业领域配置,加快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8.大力推动落实企业技术创新财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积极推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150%-175%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认真落实《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项目申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加大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后补助政策引导力度,调动高校院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为转方式调结构作出新贡献  

9.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围绕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总体部署,进一步改进年度项目指南形成机制和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继续探索并逐步完善以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机制。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大型企业牵头承担并加快突破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  

10.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加快推动智能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环境友好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的融合创新发展,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再造竞争新优势。  

11.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集成电路发展工程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材料、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等领域前沿技术创新,积极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  

12.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整合农业科技创新力量,集中突破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适用性和带动性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产品结构优化和农产品质量提升等领域的科技供给。  

13.加快推动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开发。以绿色矿山、绿色建筑、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为重点,研发一批特色资源高效开发与利用技术。以生物医药领域核心技术和重大产品创新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的瓶颈和关键技术问题。以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修复为重点,突破重大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加大公共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移动医疗、医联网等领域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力度。  

四、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作出新贡献  

14.积极争取国家战略科技资源在鄂布局。围绕光电科学、空天信息、生物安全、精密测量等科学与技术方向,以创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为引领,以全面提升优势学科与产业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整合在鄂高校、科研院所优势科技资源,优化创新平台的学科行业领域分布,推动面向应用的新型创新平台的改革创新。  

15.建设开放高效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为载体,覆盖全创新链条和全产业领域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深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信息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聚焦优势学科和特色产业,提升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  

16.大力推进新型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体制新、机制活、成效好的新型产业研发平台,引导推动新型产业研发平台企业化改革、市场化运营、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创业投资、产业孵化等全创新链支撑服务功能。  

五、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加快构建促进“四个对接”新机制  

17.进一步推动县(市、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县(市、区)为重点,深入实施“全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心工作。  

18.进一步调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深入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政策。探索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入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利益、风险共担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引导机制,推动高校院所技术创新平台承担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  

19.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培育模式与机制。支持技术转移中介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引导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紧密合作,发挥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投融资功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积极探索促进技术供求有效对接的新模式。深入实施“科惠行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科惠网企业高校院所行”和“科惠网专家市州行”活动,打造成果转化促产业转型的服务品牌。探索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全链条打包转化高端服务模式。加大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力度,形成特色鲜明、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六、上下联动全面开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局面,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21.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程”。围绕全省“一主两副多极”战略部署,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体系为核心,强化科技创新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分期分批推动30个左右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成长为发展后劲足、承载能力强的经济新增长点。  

22.组织实施“科技助力产业扶贫示范工程”。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建立科技精准扶贫联动机制,加大科技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以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为重点组织科技人员服务精准扶贫,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星创天地”为载体促进先进适用成果在贫困地区推广应用,在四大片区和37个贫困县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信息化扶贫和科技扶贫示范体系建设。重点在9个深度贫困县(市、区)开展科技扶贫脱贫试点示范,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3.组织实施“百县千镇万人工程”。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推动各市州全面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大力发展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重点支持法人科技特派员以团队形式集聚整合力量,推动科技特派员全面覆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服务和引领县域经济发展。到十三五末,选派10000名左右的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覆盖100个左右的县(市、区),1000个左右的乡镇,在贫困地区覆盖到村。  

24.大力推进“星创天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业农村创业载体“星创天地”,在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上,与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形成有效对接,着力打造县域科技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引导科技创业服务资源跨地域共享,着力提升县域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着力营造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氛围,到十三五末实现“星创天地”县(市、区)全覆盖。  

七、以服务自贸区创新驱动发展为重点,推动科技创新与开放发展相融合  

25.以自贸区为依托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新平台新品牌。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建立符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的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打造湖北国际科技合作和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新品牌,着力推动自贸区开放创新发展。  

26.加快世界先进技术人才“引进来”实现聚集发展。积极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人才、成果专题对接活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速国际先进成果在鄂转化。推进省内高新区与国际先进科技产业园区携手共建,汇聚全球创新资源。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院所和企业在鄂设立高端研发平台。  

27.加快湖北优势科技资源“走出去”实现全球布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主动承接国家重大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组织科技企业参加国际科技会展和海外合作创新对接洽谈。支持省内科技企业并购或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壮大海外创新创业和技术转移平台,加速湖北科技全球布局。支持省内科技企业、高校院所在海外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  

八、以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干部队伍  

28.组织实施“红色引领科技创新工程”,打造“红色科创”党建品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示范带动作用和龙头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全省科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防范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在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中传承红色基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9.组织开展“创新驱动生力军队伍建设行动”。坚持重视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基层的工作导向,组织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创新驱动生力军的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定点联系、主动服务、责任到人”的原则,面向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科技园区、龙头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重点科技人才等,建立创新服务清单、创新服务台账和创新服务联系卡,构建创新服务长效机制。  

30.深入实施“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按照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三步走”战略部署和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工作目标,结合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要求,深入推进全省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全覆盖、沉下去、走出去、干起来”,建立全省科技行政服务能力提升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聚焦核心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密切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注释:  

1.五链融合: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让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2.四个对接: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收益对接,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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