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科发〔2021〕4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了构建统一、高效、透明、规范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促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北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 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doc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