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学校分散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填写此表交项目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由采购承办单位在其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交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并在学校采购网上同步转载。
2.若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9-8207156。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在采购过程记录中说明单一来源理由。
上一条: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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