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决定开展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具体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20年至2024年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清查内容
1、项目清单及管理档案;
2、所承担项目的立结项情况、研究成果及成果转化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仅指项目配套的省社科基金)。
三、工作安排
1、2025年6月12日至6月20日,请各相关二级单位认真研究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学院内专项清查。
2、6月21日至7月6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2020年至2024年本学院承担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结题数、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视频等)数、成果转化数量、下达资金总额、执行资金总额、项目具体清单等,7月6日前向科发院提交项目清理审查表(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张隽公文系统邮箱,审查表纸质版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发院。
3、7月7日至8月下旬,科发院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管理情况予以复核,向省社科办提交项目清理审查表及自查报告。省社科办将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査,形成清查报告与整改意见,向各单位反馈清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监督指导各单位整改。
4、9月底前,各单位落实整改举措,完成专项清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对省社科基金项目认真清理、严格审查。把好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张隽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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