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揭榜挂帅”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和十大千亿级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引领带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堰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十堰市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榜单予以发布(见附件1),现就我校对接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方条件
揭榜方应为市内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双方对接
(一)揭榜方根据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1),积极与发榜方进行对接。发榜方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双方要加强沟通,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发榜方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的合作对象。
(二)发榜方确定揭榜方后,应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且需明确技术合同资金金额和支付方式,并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首期拨款,实施期满未完成约定资金拨付的项目不能验收。揭榜方与发榜方的对接在线下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发榜方应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于2025年6月6日前将技术合同、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12368549@qq.com)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学院充分动员产学研合作单位,对发榜方提出的技术需求进行对接,学校作为揭榜方申报市揭榜制项目。
联系人:张隽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附件2 2025年度十堰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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