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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中国调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1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聚焦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全面发展,为加快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意见建议。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研优势或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已积累一定的研究材料;

2.调查项目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能力和良好信誉;

3.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调查工作,提交项目成果。

三、申报范围

申请人可在参考选题中任选一题申报,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

四、2023年重点参考选题

1.推进武汉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研究;

2.襄阳都市圈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3.湖北打造“世界级宜昌”的路径探索与战略研究;

4.做大做强黄石新港枢纽功能,打造长江水铁联运重要节点;

5.打造世界级武当文化品牌,把十堰建成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6.江汉平原纺织服装承接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研究;

7.鄂州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对策与路径

8.关于孝感市建设武汉都市圈农产品保供与物流基地的调查与思考;

9.数字化赋能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全面发展——以白莲河水库流域为例;

10.随州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路径探析。

五、经费资助

课题申报结束后,由省社科联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每个课题立项经费为10万元。

六、调查要求

1.调查范围面向湖北省内有关市县;

2.调查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实地调查为基础,兼顾不同的调查方式;

3.调查内容真实全面,分析客观准确,建议具体有效;

4.调查应有相关的学术理论作背景、基础。

七、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0月

2.结项成果包含1篇研究报告(字数2万字左右)和至少1篇决策咨询建议,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必须标注为省社科联中国调查项目课题成果;

3.研究报告经专家鉴定通过后,予以结项。

八、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须按照《湖北省社科联“中国调查”项目立项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须签订《“中国调查”项目申请承诺书》;

2.申报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需经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方能立项。最终成果经专家审读,鉴定合格予以结项;

3.项目申报材料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张隽公文系统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中国调查”。

联系人:张隽

电话:0719-8207102

附件:1.湖北省社科联“中国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湖北省社科联中国调查项目申报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汽院科〔2023〕35号)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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