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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2022-06-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精神,以及《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科技规〔2022〕3号)要求,省科技厅启动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征集工作。为做好我校入库组织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类别

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为省内科技型企业提供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检验检测、研发服务等三大类服务。省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及服务机构所需资质分类具体如下:

服务类别

服务子类

申请单位资质

1.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

委托分析

已纳入国家、省级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服务机构

测试服务

委托实验

验证服务

2.检验检测

产品性能测试

具有CMA、CNAS等资质


材料性能测试

指标测试

标准系统定制

软件测评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

3.研发服务

工业产品

拥有市级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等平台的机构或者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成员单位

工艺设计与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

计算服务

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均可:

1.具备中国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IDC/ISP;

2.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及制度,获国际云安全联盟CSA的C-STAR安全认证、ISCCC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国际信息安全标准体系ISO27001认证等认证;

3.国家、省、市布局的超算中心

二、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或具有独立对外提供服务资质和能力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如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重点平台等);

(二)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应当具备相应的科技服务资质,同时须提供由国家或者省市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使用制度(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机构须提供)、符合省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鼓励服务机构对创新券使用企业给予优惠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入库程序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发动重点实验室、重点平台等注册登记入库。流程图如下:


(一)科技服务机构在线申请

科技服务机构登陆“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cxq.hbstd.gov.cn),以自然人身份注册后登录,在线填写入库申请表,并上传如下附件(涉及学校层面的,联系科技处获取):

1.盖章后的入库申请表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服务机构,提供依托法人单位的相关执照)。

2.单位获取的资质证明。

3.上年度完税证明。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以暂由财务决算报表代替。

5.服务产品收费标准清单。

(二)组织审核

组织专家依据服务机构的资质、资历、产品价格、历史服务业绩等综合评分并提出审核意见,经信用核查后,形成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

(三)名单公示

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入驻平台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授予“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资质,机构可在平台发布服务产品、价格、样式合同等。

四、注意事项

1.入库应当以二级学院或平台作为服务机构进行申请。“湖北科技一网通”平台常年受理服务机构入库申请,分批按季度集中审核。

2.请各学院根据“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服务机构操作手册”(见附件)进入填报。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第一批)入库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7:00。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附件:湖北省创新券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服务机构.pdf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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