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现将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成立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自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后统一发放。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负责人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认真遴选成果,并将拟提名项目信息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附件2)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附件3)于2022年4月10日前报科技处。学校统一向省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纸质提名书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与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慧
联系电话:0719-8244681 邮 箱:kyc@huat.edu.cn
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