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类
1.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基础研究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时期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在着力抓好“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项核心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三个建设,完善六个机制,强化两个重点,优化七方面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2.申报类型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申报方式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二级学院基金管理联系人或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报要求
校内申报工作安排以各二级学院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方案为准。申请书定稿后,申请人需在3月15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阶段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签字页纸质版自行留存一式两份,以备立项补交。
5.相关改革
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撰写申请书时认真参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类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选题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申请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所涉学科范围、课题选择方向与设计原则、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完成时限、申请限定条件、申请书形式要求、经费使用要求等内容详见申报通知。
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省委宣传部截至3月6日停止受理。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书》。具体打印和装订格式详见申请书次封页。
三、注意事项
1.以上项目按学科归口由各学院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及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
2.申报所需材料请从相关网站下载。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按要求装订,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要求,国家基金类项目申请过程中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查重,对涉及学术不端的申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 箱:kyc@hua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