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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三大工程”项目的通知

2020-10-06

校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湖北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湖北创新创造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三大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不受理指南以外的项目申报。 

(二)申请人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2020年及以前已立项的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未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2021年同类项目。 

(三)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报前应确定申报项目类别,并按相应类别指南要求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真实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高校、科研院所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中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申请人须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件(附件证明材料需扫描)通过湖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由申请人联系科技处索取账号密码,通过申报入口->“三大工程”项目申报登录系统填报。

学校对项目初审后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经省知识产权局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并签订任务合同书。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根据文件和通知精神,学校可申报“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专利类)”、“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专利类)”两个类别。请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和专利布局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申报。 

3.各学院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办理用印手续后将签章扫描件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完成后续线上申报。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附件: 

1.2021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专利类).docx

2.2021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专利类).docx

3.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专利类).docx

4.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专利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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