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9年工作量核算和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汽院人发〔2019〕19号)及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开展研究中参与人员的实际贡献填报。原则上项目申报分、立项分及结题分不允许分配,课题组成员贡献通过经费分的分配体现。
2019年度科研项目到账经费需分配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项目工作量分配登记表》,成员签字后报送科技处。项目经费工作量全部计入项目负责人的,按照系数100%报送。未提交本表的默认为本年度不分配,年底将不予计算工作量。
科研项目经费部分工作量分配作为科研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保证考核数据的一致性,提交后不予调整。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7日前汇总后报送科技处。
联系方式:焦建杰 (纵向科研项目) 梁露(横向科研项目) 0719-8207102 QQ群:1466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