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精神,按照《湖北省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征集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制项目领域、类型、条件按《湖北省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
二、揭榜制项目投入总额应不低于25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省科技厅将对成功揭榜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按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公共性、公益性、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估,分A、B、C类分别给予40%、30%、20%配套经费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经费配套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三、本次征集按照学科归口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揭榜制项目由学校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
四、根据通知和方案要求,学校可作为成果转化类项目发榜方。有意向的申请人填写《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表(成果转化类)》(见附件2)后报送所在学院。各二级学院于7月23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预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