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链接
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本年度申报按学科归口由相关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和开展推荐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被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通知有关要求。
2、请申请人根据《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推荐书。学校根据受理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并公示,合格后推荐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遴选申报。
3、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7日前报送推荐项目材料。推荐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联系人:黄慧 联系电话:0719-8244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