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12.26”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起火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湖北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科研实验室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各科研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实验室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致病微生物泄漏及扩散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
三、寒假期间,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对在校教师、学生等科研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加强登记管理、做好应急预案。 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