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8年工作量核算和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汽院人发〔2018〕26号)及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开展研究中参与人员的实际贡献填报。原则上项目申报分、立项分及结题分不允许分配,2018年度有到账的项目必须对项目经费进行填报。项目经费工作量计入项目负责人的按照系数100%报送。
科研项目经费部分工作量分配作为科研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保证考核数据的一致性,提交后不予调整。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8日前汇总后报送科技处。
联系方式:焦建杰 (纵向科研项目) 梁露(横向科研项目) 0719-8207102 QQ群:1466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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