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8〕9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度开始,由省教育厅负责的“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专项纳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作为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为做好我校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构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核心、以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为支撑的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中的指导地位,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在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宣传研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通过项目资助、研修培训、社会实践的方式,着力培育一批扎根实践、勇于创新、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力的名家大家,引领和带动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遴选40人左右。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近学科硕士点的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5人,其他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3人。
2.遴选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兼顾不同层次高校。
3.遴选程序:学校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原则,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表和项目申请书对申报人进行评审遴选。
四、培育和管理方式
1.对入选“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人,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形式予以支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其他高校自筹经费完成研究。
2.入选者在培育期间应带着课题到高水平大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学习进修、交流访问或合作研究,并取得相关学习和研究成果。应带着课题主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社会调查,并有相应的第一手调研成果。
3.入选者应在2年内完成相应任务要求,教育厅将对入选者开展中期检查和终期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入选者,后续将跟踪重点培养和使用。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1.项目申请按学科归口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需同时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2)。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成册。
3.请各院部于9月2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经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后学校予以推荐。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焦建杰联系电话:0719-8244681
校内科技交流QQ群:1466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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