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8〕24号)文件精神,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拟开展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10万元。专项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2. 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申报要求
1. 除了注明“题目自定”的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不得更改。
2. 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3. 申报时请注意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重大项目为3年,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2年。
4.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四、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3.请于2018年6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44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