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领域
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限额申报。茅箭区推荐项目不超过70项,张湾区推荐项目不超过30项,其他地区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
2.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①在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范围内重复申报的;②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存在纠纷的;③市级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到期未结题、验收和绩效考核差没按时整改的;④使用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未按期归还的;⑤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⑥近三年出现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及不符合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的。
3.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申报省级以上项目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张湾区经科局,请各院部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企业牵头学校参与申报的项目由企业报送至所隶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为准,同时电子版报科技处备案。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44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