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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思想库一般课题的通知

2018-02-09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科研究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十堰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湖北思想库课题”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选题要求

2018年度湖北思想库课题分设省级课题和一般课题。省级课题的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项。  

一般课题由十堰市社科联受省社科联委托,负责本地区组织工作。选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十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研究方向,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具有地方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选题突出应用性、思想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参考“2018年度湖北思想库课题(十堰)参考选题”(见附件),自拟课题名称。

省级课题由省社科联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材料由学校资格审查后直接报送省社科联,通知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思想库省级课题的通知》(汽院科〔2018〕3号)。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1、申报人须在十堰市工作,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课题研究的真正执行者和组织者。

2、每名申报者当年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上一年度未能结项的申报人(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湖北思想库课题。  

3、我校限申报4项,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审并报送。申报课题经市社科联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提出拟立项课题,报省社科联审核批准,在“十堰社会科学网”上公示后予以立项。  

4、课题须在10月20日前结项,鼓励提前完成课题并报请结项。结项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为主,课题组需提交最终成果(含电子版),填写《湖北思想库课题结项表》,由市社科联统一上报省社科联,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鉴定验收,合格方能结项。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并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各院部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湖北思想库课题立项申报表》(在“十堰社会科学网”下载填写,)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44681 13797834556  

汽院科〔2018〕11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思想库一般课题的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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