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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1-08-06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和促进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我省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21〕5号)精神,现组织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各学院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省教育厅将对入选的部分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6.评审通过的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定公示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获准立项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3.网上申报系统从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进入,具体网址为http://rwsk.e21.cn/。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需注册后在线申报。忘记密码可联系科技处重置。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

4.新版本网上申报系统启用后申报人员资格需学校审核确认,申请注册后科技处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反馈项目申报人员。请申请人加入学校科技交流QQ群反馈申报或系统使用问题。

5.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均限项,申报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确认。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8日,申请人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于8月31日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报送项目推荐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3),未经学院审核同意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校内科技交流QQ群:146620830

邮 箱:kyc@huat.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说明.pdf

 附件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说明.pdf 

附件3.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推荐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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