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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11-16

校属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眼“一主四大四新”产业,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申报通知及附件下载网址(详见十堰市科技局官网通知公告栏)

二、申报类型

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市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扶贫、对外科技合作、军民融合、科技兴安、创新平台建设、现代科技服务业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重大科技项目要求由城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鼓励学校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参与申报,具体申报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以企业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通知为准。申报时学校项目负责人需认真核实企业资质和研发能力,确保项目立项后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重点科技项目、一般科技项目学校可牵头申报,鼓励联合企业以技术需求和技术难题为目的进行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支持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主要解决企业生产过程的技术难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一般科技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获得编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期企业,解决个性化技术需求。

三、支持方式

不同类型科技项目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应用研究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基础研究项目采取“前资助”方式。已纳入全市“双百行动”和61强农计划、设有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重大、重点项目填报《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一式七份。一般项目填报《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后补助类项目完成日期统一填写为2021年6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执照、2020年11月以后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2)专利、高企认定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等创新能力证明材料; 

(3)技术合同交易证明(重大项目提供); 

(4)财务证明:①2020年度1-10月财务报表;②项目启动至今研发经费辅助帐(应用研究项目提供); 

(5)其他材料(对外合作类项目提供):合作单位简介;②项目申报单位与境外合作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与中方参与单位的合作协议(签字盖章,外文版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3.本次申报同时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单位进入十堰市科技局网站,以个人身份注册账户,登陆“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文本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获得受理编号后用A4纸打印上报,电子版与纸件材料必须一致。 

4.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张湾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于12月28日报送纸质材料。学校参与申报的项目以牵头单位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要求为准,牵头企业资格要求详见原申报通知。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07102 

邮箱:kyc@h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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