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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8-3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委托项目:针对某项具体实际业务工作委托相关高校开展的专项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0.5-2万元。   

3.指导性项目:自筹经费。   

二、学科范围

申报项目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具体要求有:   

1.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新时代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委托项目实施办法另行通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限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申报。指导性项目全省所有普通高校都可以申报。   

3.各类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5.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6.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它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需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课题组成员参加超项且不知情的取消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7.承担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8.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9.项目管理执行《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各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项目申请按学科归口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从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进入,具体网址为http://106.14.205.206:8010/。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需注册后在线申报。有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湖北大学软件所。技术联系人方式如下:

任俊伟,电话:15817113736,QQ:245883971;   

张敏,电话:15817113635,QQ:819852375。   

3.新版本网上申报系统启用后申报人员资格需学校审核确认,系统开通后科技处将及时处理,并反馈项目申报人员。学校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1日,请各院部于9月2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人加入学校科技交流QQ群反馈申报或系统使用问题。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44681   

校内科技交流QQ群:146620830   

邮箱:kyc@h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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