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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8-04-16

校属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从2018年4月15日开始,6月15日截止。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的申报。2019年项目申报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4大类。申报主体应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及指南解读,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 

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均可在国家艺术基金官网浏览。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须使用个人注册的账号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检查填报信息无误且附件按要求上传后,提交。每个项目提交后,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含附件)将不再可以进行修改,请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提交成功后,需打印正式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并报送科技处。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及“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以机构(学校)作为申报主体,请申报人准备好申报相关材料后联系科技处进行申报。 

受理内容和申报方向可参考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公示。

上一条:关于申报十堰市第七届社会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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